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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特別提醒
重慶市美利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美利信”、“外國投資者”或“企業”)依據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證監會”)出臺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8號〕)(下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5號〕),深圳交易所(下稱“深圳交易所”)出臺的《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圳上〔2023〕100號)(下稱“《業務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上〔2018〕279號)(下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深圳上〔2023〕110號)(下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出臺的《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證協發〔2023〕18號)、《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證協發〔2023〕19號)(下稱“《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有關規定,及其深圳交易所相關股票發行上市制度和全新操作指南等相關規定組織落實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且在科創板上市。
此次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都通過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下稱“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請網下投資者仔細閱讀本公告。有關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的具體內容,請查閱深交所網站(www.szse.cn)發布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煩請投資人密切關注本次發行步驟、在網上網下申購及交款、棄購股權管理等層面,詳情如下:
1、本次發行選用向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定項配股(下稱“戰略配售”)、線下向對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詢價采購配股(下稱“網下發行”)和線上向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權與非限購存托總市值的社會里公眾投資者標價發售(下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售由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湘江證券承銷”、“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或“主承銷商”)承擔組織落實。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根據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https://eipo.szse.cn)及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服務平臺執行;網上發行根據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開展。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高管人員與骨干員工參加此次戰略配售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投股(若有)以及其它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構成。如本次發行價錢超出去除最大價格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及其去除最大價格后由公布募資方法設立證券基金(下稱“證券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下稱“社會保險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下稱“養老保險金”)、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下稱“年金基金”)、合乎《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險資(下稱“險資”)和達標境外投資者資產價格中位值、加權平均值孰低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總公司設立另類投資分公司將按相關規定參加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戰略配售有關情況詳細本公告“二、戰略配售”。
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重慶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下稱“《發行公告》”)中公布向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配股的個股總產量、申購總數、占本次發行股票數比例及其持有期限等相關信息。
2、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采取線下初步詢價立即明確發行價,線下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3、網下發行目標:此次網下發行對象是經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注冊的證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車險公司、代理記賬公司、達標境外投資者及其合乎一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投資者。
4、初步詢價: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是在2023年4月6日(T-4日)9:30-15:00。在相關期限內,對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以通過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填好、遞交認購價格與擬申購數量等相關信息。
網下投資者在此次初步詢價開始之前,應當通過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遞交定價原則和內部的調查報告給的提議價格或價格定位。未能詢價采購開始之前遞交定價原則與建議價格或價格定位的網下投資者,不可參加此次詢價采購。
參加詢價采購的網下投資者可向其管理的不一樣配售對象帳戶各自填寫一個價格,每一個網下投資者較多填寫3個價格,且最大價格不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對象價格應該包括每股股價和該價錢相對應的擬認購股票數,同一配售對象只有有一個價格。有關申請一經遞交,不可所有撤消。因特殊情況要調整報價的,應再次執行標價決策制定,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填寫說明減價原因、減價力度的邏輯性測算根據及其以前價格存不存在定價原則不全面、標價決策制定不完善等狀況,并把相關材料歸檔備查簿。
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化單位是0.01元,初步詢價環節網下配售目標最少擬申購數量設為100億港元,擬申購數量最少變化企業設為10億港元,即網下投資者指定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出100億港元的那一部分一定要10萬股的整數,每一個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不能超過1,500億港元。
此次網下發行每一個配售對象的認購股票數最高為1,500億港元,約為線下原始發行數量的50.54%。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執行行業管理規定,進一步加強風險管控和合規,謹慎適時調整認購價格與申購數量。網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寫的擬申購金額正常情況下不能超過該配售對象近期一個月底(招股意向書發表日上一個月最后一個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資產總額與詢價采購前資產總額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年限不滿意一個月的,正常情況下以詢價采購首此前第五個交易時間(2023年3月29日,T-9日)的商品資產總額測算孰低值。
參加此次美利信初步詢價并符合有關投資人要求的網下投資者,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在2023年4月4日(T-5日)下午12:00前把《承諾函》、總資產匯報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等審查原材料根據湘江證券承銷投資者平臺(https://emp.cjfinancing.com.cn)遞交給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參加詢價采購的網下投資者理應按照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需要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以確保所提供的資料和材料真正、精確、詳細。如投資人回絕相互配合審查、無法詳細遞交有關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其存在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嚴禁參加網下發行情況的,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加此次網下發行、把它價格做為失效價格處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發行公告》中直接公布。網下投資者違規參加此次新股上市網下發行的,應自己承擔所產生的主要責任。
特別提醒一:為推動網下投資者謹慎價格,深圳交易所在網下發行平臺網站上增加了定價原則審查作用。規定網下投資者按下列規定實際操作:
網下投資者必須在2023年4月4日(T-5日)早上8:30至初步詢價日(2023年4月6日,T-4日)當天早上9:30前,根據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遞交定價原則并提交提議價格或價格定位,不然不得參加詢價采購。網下投資者遞交定價原則前,理應執行內部結構申請流程。
網下投資者應當按照內部結構調查報告給的提議價格或價格定位開展價格,正常情況下不可修改意見價錢或是超過提議價格定位開展價格。
特別提醒二:網下投資者需向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屬實給予配售對象近期一個月底總資產匯報以及相關證明材料,且符合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有關要求:
網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寫的擬申購金額不能超過其向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遞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其它有關證明材料中相對應的資產總額額度。《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的估值日為《重慶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下稱“《招股意向書》”)發表日上一個月最后一個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配售對象成立年限不滿意一個月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的估值日正常情況下為詢價采購首此前第五個交易時間(2023年3月29日,T-9日)。
網下投資者一旦價格即視為服務承諾其在長江證券承銷投資者平臺上傳《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以及相關證明材料中相對應的資產總額額度與其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遞交的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所帶來的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己承擔。
特別提醒三:為推動網下投資者謹慎價格,有利于審查創業板股票網下投資者總資產,規定網下投資者按下列規定實際操作:
初步詢價期內,網下投資者價格前需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內填寫配售對象的資產總額額度。配售對象資產總額金額的估值日為《招股意向書》發表日上一個月最后一個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配售對象成立年限不滿意一個月的,正常情況下以詢價采購首此前第五個交易時間(2023年3月29日,T-9日)的商品資產總額額度為標準。投資人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填報的資產總額額度理應與其說向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遞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里的資產總額額度保持一致。
投資人需嚴格執行行業管理規定,適時調整認購經營規模,申購金額不能超過其發放給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以及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填寫的資產總額與詢價采購前資產總額的孰低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發覺配售對象不執行行業管理規定,超出相對應總資產認購的,有權利評定該配售對象的認購失效。
5、線下去除占比要求:初步詢價完成后,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依據去除不符合規定投資人標準報價的初步詢價結論,對每一個對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隸屬配售對象的價格依照擬認購價錢從高到低、同一擬認購價格方面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從小到大、同一擬認購價錢同一擬申購數量的按申報日期(申報日期以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紀錄為標準)由晚到早、同一擬認購價錢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報日期上按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一鍵生成的配售對象次序從后面到前順序排序,去除價格最大一部分配售對象的價格,去除的擬申購量為所有對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擬認購總數的1%。當擬去除的最高級申報價格一部分里的最少價格和確立的發行價相同的情況下,對于該價錢里的申請不會再去除。去除一部分不得參加網下申購。
在去除最大一部分價格后,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考慮到剩下價格及擬申購數量、合理認購倍數、外國投資者所在領域、市場狀況、同業競爭上市公司估值水準、募資需求及包銷風險性等多種因素,謹慎適時調整發行價、最后發行數量、合理價格投資人及合理擬申購數量。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按上述標準確立的合理價格網下投資者數量不得少于10家。
合理價格就是指網下投資者申請卻不小于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確立的發行價,但未做為最大價格一部分被去除,同時滿足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事前明確且公示的其他要求的價格。在初步詢價期內遞交合理報價的網下投資者即可且需要參加網下申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已聘用北京嘉源法律事務所對本次發行和包銷全過程開展及時印證,并將會對網下投資者資質證書、詢價采購、標價、配股、資金劃撥、信息公開等相關情況的合規管理實效性發布確立建議。
6、項目投資風險防范分配:初步詢價完成后,如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確立的發行價超出《發行公告》中公布的網下投資者去除最大價格一部分后剩下報價的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及其去除最大價格后證券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金、年金基金、險資和達標境外投資者資產價格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的孰低值,或本次發行標價相匹配股票市盈率超出同業競爭上市企業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公布的同業競爭近期一個月靜態數據平均市盈率),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網上搖號前公布《重慶市美利信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且在科創板上市經營風險尤其公示》(下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描述標價合理化,提醒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
7、限售期分配: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個股無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開發行個股在深圳交易所發售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占比限購方法,網下投資者理應服務承諾其獲配股票數的10%(向上取整測算)限售期限為自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發售之日起6個月。即每一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權無限售期,自此次發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交易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權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此次發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交易之日起算起。
網下投資者參加基本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不用向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價格即視為接納本公告所公布的線下限售期分配。
參加此次網下發行中的所有投資人都應根據湘江證券承銷投資者平臺(https://emp.cjfinancing.com.cn)遞交《承諾函》以及相關審查材料。《承諾函》規定,網下投資者一旦價格即視為接納本次發行的線下限售期分配。
發展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分配詳細本公告“二、戰略配售”。
8、總市值規定:
網下投資者:以初步詢價逐漸日第四個買賣日(2023年4月3日,T-6日)為依據日,參加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科技創新創業等內容封閉式運行股票基金與封閉式運行戰略配售基金在這個標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標準日)所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權與非限購存托日均總市值應是1,000萬余元(含)之上;別的參加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對象在這個標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標準日)所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權與非限購存托日均總市值應是6,000萬余元(含)之上。配售對象證劵銀行開戶時長不夠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測算日均擁有總市值。實際市值計算標準依照《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實行。
在網上投資人:投資人擁有1多萬元(含1萬)深圳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權與非限購存托總市值的,可以從2023年4月12日(T日)參加本次發行的網上搖號。在其中普通合伙人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等相關規定已開通創業板交易管理權限(中國法律、政策法規禁止者以外)。每5,000元總市值可認購500股,不夠5,000元的一部分不納入新股申購額度。每一個認購單位是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者其整數,但認購限制不能超過此次在網上原始發售股票數的千分之一,實際網上發行總數將于《發行公告》中公布。投資人所持有的總市值按照其2023年4月10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擁有市值計算,可以同時用以2023年4月12日(T日)認購多個新股上市。投資人有關證劵銀行開戶時長不夠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測算日均擁有總市值。投資人所持有的總市值必須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9、獨立表述認購意愿:網站投資人理應獨立表述認購意愿,不可歸納授權委托證劵公司代其完成股票申購。
10、線下網上搖號:此次網下發行認購日與網上搖號日同是2023年4月12日(T日),在其中,網下申購時間是在9:30-15:00,網上搖號時間是在9:15-11:30,13:00-15:00。投資人在2023年4月12日(T日)進行線上和網下申購時不用繳納認購資產。
11、本次發行回撥機制: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在網絡上網下申購完成后,將依據網上搖號狀況于2023年4月12日(T日)再決定是否運行回撥機制,對線下、網上發行規模進行控制。回撥機制的計劃方案請參閱本公告里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2、獲配投資人交款與棄購股權解決:網下投資者應依據《重慶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下稱“《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于2023年4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終決定的發行價與基本配股總數,按時全額交納新股認購資產。申購資產理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到帳,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或未按規定全額交納申購資金,該配售對象獲配股權所有失效。多個新股上市同日發售時發生上述情況情況的,該配售對象所有獲配股權失效。不一樣配售對象同用銀行帳戶的,若申購資金短缺,同用銀行帳戶的配售對象獲配股權所有失效。網下投資者好似日獲配多個新股上市,按照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并依據標準填好備注名稱。
在網上投資人認購中新股后,應依據《重慶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下稱“《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執行資產交割責任,保證其資金帳戶在2023年4月14日(T+2日)日終得全額的新股認購資產。投資人申購資金短缺的,欠缺一部分視作放棄認購,所產生的不良影響以及相關法律依據由投資人自己承擔。投資人賬款劃付需遵循投資人所屬券商的有關規定。
線下和線上投資人放棄認購的股權由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承銷。
13、中斷發售狀況:在出現線下和線上投資人交款申購的股權總數總計不夠扣減最后戰略配售總數后此次發行數量70%時,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中斷此次新股上市,并針對中斷發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開展信息公開。實際中斷條文請見本公告“十、中斷發售狀況”。
14、合同違約責任:提供可靠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加認購或是得到基本配股的網下投資者未能及時全額交納申購款,將被稱作毀約并要承擔賠償責任,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毀約狀況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匯報。網下投資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交所各銷售市場版塊相關業務的違反規定頻次分類匯總。配售對象列為限制名單期內,該配售對象不得參加證交所各銷售市場版塊相關業務的網下詢價和配股業務流程。網下投資者列為限制名單期內,之而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加證交所各銷售市場版塊相關業務的網下詢價和配股業務流程。
線上投資人持續12個月內累積發生3次中簽后未全額交款的情況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請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測算,含次日)內不得參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搖號。放棄認購次數依照投資人具體舍棄認購新股、存托、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次數分類匯總。
15、此次新股發行后計劃在科創板上市,該市場具有很高的經營風險。創業板公司具備科研投入大、運營風險高、銷售業績不穩、退市風險警示高等優點,投資人遭遇比較大的經營風險。投資人應深入了解主板市場的經營風險以及公司《招股意向書》中公布的潛在風險,謹慎做出項目投資確定。
投資人需深入了解相關新股上市的有關法律法規,仔細閱讀本公告的各種具體內容,知曉本次發行的定價原則和配股標準,在提交價格前應保證并不屬于嚴禁參加網下詢價的情況,并保證其擬申購數量與未來持倉情況等合乎有關法律法規及主管機構的相關規定。投資人一旦遞交價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視作該投資人服務承諾:投資人參加此次價格合乎法律法規及本公告的相關規定,所產生的一切違規行為及相關后果由投資人自己承擔。
16、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服務承諾,截止到本公告發布日,不會有危害本次發行的重大事情。
相關本詢價公告和本次發行的一些問題由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保存最終解釋權。
公司估值及投資風險防范
新股上市項目投資具有很大的經營風險,投資人必須深入了解新股上市經營風險,認真研讀外國投資者《招股意向書》中公布的風險性,并綜合考慮如下所示潛在風險,謹慎參加此次新股上市的估值、價格與投資:
1、外國投資者挑選的實際上市標準
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外國投資者挑選的實際上市標準為:預計市值不少于10億美元,最近一年純利潤大于零且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1億人民幣。
2、依據上市公司行業歸類有關規定,美利信行業類別為“加工制造業(C33)”。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早已發布領域平均市盈率,請投資人管理決策時參照。假如此次發行市盈率高過領域平均市盈率,出現將來外國投資者估值水平向領域平均市盈率水準重歸、股票下跌給港股投資人產生虧損的風險性。
3、投資人需深入了解相關新股上市的有關法律法規,仔細閱讀本公告的各種具體內容,知曉本次發行的定價原則和配股標準,在提交價格前應保證并不屬于嚴禁參加網下詢價的情況,并保證其擬申購數量與未來持倉情況等合乎有關法律法規及主管機構的相關規定。投資人一旦遞交價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視作該投資人服務承諾:投資人參加此次價格合乎法律法規及本公告的相關規定,所產生的一切違規行為及相關后果由投資人自己承擔。
重要提醒
1、美利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5,300.00億港元人民幣普通股(A股)并且在科創板上市(下稱“本次發行”)申請早已深交所創業板發售委員會委員表決通過,并且已經證監會予以注冊(證監批準〔2023〕418號)。本次發行的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為湘江證券承銷。外國投資者股票簡稱為“美利信”,股票號為“301307”,該編碼與此同時適用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上搖號及網下申購。依據上市公司行業歸類有關規定,美利信行業類別為“加工制造業(C33)”。
2、此次公開發行股票5,300.00億港元,發行股份占本次發行后公司股權數量的比例為25.17%,均為公開發行新股,自然人股東沒有進行公開發售股權。此次發行后企業總市值為21,060.00億港元。
本次發行原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1,060.00億港元,占本次發行數量20.00%。在其中,發行人的高管人員與骨干員工參加此次戰略配售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申購總數不得超過本次發行數量10.00%,且不超出530.00億港元,且申購額度不得超過7,809.12萬余元;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投股總數不得超過本次發行數量5.00%,且不超出265.00億港元(如本次發行價錢超出去除最大價格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及其去除最大價格后證券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金、年金基金、險資和達標境外投資者資產價格中位值、加權平均值孰低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總公司設立另類投資分公司將按相關規定參加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別的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預估申購額度不得超過3,000.00萬余元。最后戰略配售數量與原始戰略配售數量差值將依據本公告“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的基本原則開展回拔。
回撥機制運行前,本次發行線下原始發行數量為2,968.00億港元,占扣減原始戰略配售總數后發行數量的70.00%;在網上原始發行數量為1,272.00億港元,占扣減原始戰略配售總數后發行數量的30.00%。最后線下、網上發行總計數量達到本次發行總數扣減最后戰略配售總數,線下及在網上最后發行數量將依據回拔情況確定。
3、本次發行選用戰略配售、網下發行和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采取線下初步詢價立即明確發行價,線下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由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根據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承擔組織落實;網上發行根據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開展。
線下和線上投資人在認購時不用繳納認購資產。
4、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是在2023年4月6日(T-4日)的9:30-15:00。在相關期限內,投資人應當按照要求根據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填好、遞交認購價格與擬申購數量等相關信息。
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電子器件平臺網址為:https://eipo.szse.cn,請合乎資質的網下投資者通過以上網站地址參加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根據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價格、查看的時間為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期內每一個買賣日9:30-15:00。
網下投資者應當于初步詢價逐漸日前一個買賣日(即2023年4月4日,T-5日)的中午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進行配售對象的申請注冊工作任務。
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已依據《管理辦法》《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及《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管理制度的需求,建立了網下投資者的要求。實際標準和分配請見本公告“三、線下初步詢價分配之(一)參加網下詢價的投資人標準和標準”。
僅有合乎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及外國投資者確立的網下投資者規范標準的投資人方可參加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不符合相關規范而參加此次初步詢價的,須自己承擔一切由這一行為所引發的不良影響。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里將其價格設為失效,并且在《發行公告》中公布有關情況。
報請投資人留意,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初步詢價及配股時對投資人存不存在嚴令禁止情況進行核實,同時要求網下投資者給予合乎相關資質承諾和證明文件。參加詢價采購的網下投資者理應按照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需要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以確保所提供的資料和材料真正、精確、詳細。投資人應按照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需求進行一定的相互配合(包含但是不限于給予企業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分配控股股東采訪、屬實提供一些普通合伙人社會關系名冊、相互配合其他關聯性調研等),如回絕相互配合審查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其存在嚴令禁止情況的,或經核實不符配股資質的,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初步詢價或向開展配股。
5、本次發行中外國投資者會進行高管線下項目路演推薦及網上路演推介。外國投資者及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在2023年4月11日(T-1日)開展網上路演,有關網上路演的詳細信息客戶程序2023年4月10日(T-2日)發表的《重慶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路演公告》(下稱“《網上路演公告》”)。
6、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網下投資者管理方法的每一個配售對象最少擬申購數量設為100億港元,擬申購數量最少變化企業設為10億港元,即網下投資者管理方法的每一個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出100億港元的那一部分一定要10萬股的整數,并且不超出1,500億港元。配售對象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化單位是0.01元。
網下投資者理應融合行業管理規定、總資產等適時調整申購金額,不可超總資產認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有權利評定超總資產的認購為失效認購。
7、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2023年4月11日(T-1日)發表的《發行公告》中發布網下投資者的價格狀況、發行價、最后發行數量、關聯企業審查結論及其合理價格投資人的名冊等相關信息。
8、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在網絡上網下申購完成后,將依據網上搖號狀況于2023年4月12日(T日)確定是否啟用回撥機制,對線下、網上發行規模進行控制。回撥機制的計劃方案請參閱本公告里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9、每一配售對象只能選網下發行或是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開展認購。凡參加基本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不論是否為全面價格,均不得參加網上搖號。
10、本次發行的配股標準請見本公告“七、網下配售標準”。2023年4月14日(T+2日)當天16:00前,網下投資者應依據《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向其獲配的配售對象全額的交納新股認購資產。
11、網下投資者存有以下情形的,一經發現,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匯報:
(1)申報信息內容存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
(2)應用別人帳戶、好幾個帳戶報價的;
(3)由他人進行先發證劵網下詢價和認購業務流程,經行政許可事項除外;
(4)在詢價采購結束之前泄漏本組織價格,探聽、搜集、散播別的網下投資者價格,或是網下投資者中間商議報價的;
(5)與投資者或主承銷勾結報價的;
(6)運用內幕消息、對外公布信息內容報價的;
(7)有意放低、拉高或者沒有謹慎報價的;
(8)根據嵌入項目投資等形式虛增資產經營規模獲得不當得利的;
(9)接納外國投資者、主承銷以及其它利益相關方所提供的財務資助、賠償、采購回扣等;
(10)未適時調整擬申購數量,其擬申購數量及(或)獲配后持股數不符有關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定標準的;
(11)未適時調整擬申購數量,其擬申購金額超出配售對象資產總額的;
(12)未完全履行價格評估和決策制定,及(或)無定價原則的;
(13)網上網下與此同時認購的;
(14)獲配后沒有遵守限售期等有關約定的;
(15)未認真履行價格評估和決策制定,及(或)定價原則不成熟的;
(16)提供可靠價格但并未參加認購或者未全額認購的;
(17)未按時發放繳納申購資金;
(18)未能及時開展貸款展期造成認購或是交款不成功的;
(19)向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遞交的總資產報告等數據庫文件存有有誤、不全面或是不一致等情況的;
(20)向中國證券業協會遞交的數據和信息存有有誤、不全面或是不一致等情況的;
(21)別的以任何理由牟取或運輸不當得利或是不獨立、有失偏頗、不誠信、不廉潔自律等因素網下發行紀律的情況。
12、本公告只對本次發行中關于發售計劃和初步詢價事項做出說明。投資人欲了解本次發行的具體情況,請認真閱讀2023年3月31日(T-7日)刊登于深交所網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書》。
一、本次發行的相關情況
(一)發行方式
1、美利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5,300.00億港元人民幣普通股(A股)申請早已深交所創業板發售委員會委員表決通過,并且已經證監會予以注冊(證監批準〔2023〕418號)。外國投資者股票簡稱為“美利信”,股票號為“301307”,該編碼與此同時適用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上搖號及網下申購。
2、本次發行選用向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定項配股、線下向對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詢價采購配股和線上向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權與非限購存托總市值的社會里公眾投資者標價發售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售由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具體負責;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及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服務平臺執行;網上發行根據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開展。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高管人員與骨干員工參加此次戰略配售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投股(若有)以及其它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構成。發行人的高管人員與骨干員工參加此次戰略配售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中信證券股大管家美利信創業板股票1號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下稱“1號資管計劃”)和中信證券股大管家美利信創業板股票2號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下稱“2號資產管理計劃”);如本次發行價錢超出去除最大價格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及其去除最大價格后證券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金、年金基金、險資和達標境外投資者資產價格中位值、加權平均值孰低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總公司湘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另類投資分公司長江證券創新投資(湖北省)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湘江自主創新”)將按相關規定參加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別的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列報如下所示:
3、本公告所指“網下投資者”就是指參加網下發行的投資者,包含經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注冊的證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車險公司、代理記賬公司、達標境外投資者及合乎一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投資者,網下投資者的實際規范請見本公告“三、線下初步詢價分配之(一)參加網下詢價的投資人標準和標準”。本公告所指“配售對象”就是指參加網下發行的投資人或其管理的股票投資商品。
4、北京嘉源法律事務所將會對本次發行與包銷過程進行全過程印證,并提交重點法律意見書。
(二)公開發行新股數量及老股轉讓分配
本次發行向公眾公開發行新股5,300.00億港元。本次發行不分配老股轉讓。
(三)線下、網上發行數量和戰略配售
此次公開發行股票5,300.00億港元,占發行后企業總股本的比例是25.17%,此次發行后企業總市值為21,060.00億港元。
回撥機制運行前,本次發行線下原始發行數量為2,968.00億港元,占扣減原始戰略配售總數后發行數量的70.00%;在網上原始發行數量為1,272.00億港元,占扣減原始戰略配售總數后發行數量的30.00%。最后線下、網上發行總計數量達到本次發行總數扣減最后戰略配售總數,線下及在網上最后發行數量將依據回拔情況確定。最后線下、網上發行數量和戰略配售狀況將于2023年4月14日(T+2日)發表的《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中進行確認。
(四)定價方法
本次發行可向對符合條件的投資人開展初步詢價立即明確發行價,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五)限售期分配
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個股無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開發行個股在深圳交易所發售的時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占比限購方法,網下投資者理應服務承諾其獲配股票數的10%(向上取整測算)限售期限為自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發售的時候起6月。即每一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權無限售期,自此次發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時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權限售期為6月,限售期自此次發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時候起算起。
(六)本次發行關鍵日程安排
1、發行日期分配
注:1、T日為網上網下發售認購日;
(下轉C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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