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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23年5月17日以電話、書面送達等形式發出通知,并于5月22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舉手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7名,實際出席董事7名。本次會議由董事長葉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會秘書、監事及高管出席會議。
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會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審議,會議通過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等相關規定,鑒于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中有1人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其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8,320股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并由公司作廢處理。仍在職的81名激勵對象中有2人2022年度個人績效等級為C,其當年度個人層面歸屬比例為60%,因此該2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2,746股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并由公司作廢處理。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發布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議案》
根據《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等相關規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成就,本次可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553,862股,同意按照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81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的相關事宜。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2票。董事夏信群、沈志林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對本議案進行了回避表決。
3、審議通過《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經審核,董事會通過了《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鑒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成就,公司同意為符合歸屬條件的81名激勵對象辦理553,862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歸屬事宜。本次553,862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后,公司總股本增加553,862股。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發布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根據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的授權,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三、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2日
證券代碼:300813 證券簡稱:泰林生物 公告編號:2023-042
轉債代碼:123135 轉債簡稱:泰林轉債
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3年5月17日以電話、書面送達等形式發出通知,并于2023年5月22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舉手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倪小璐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會議通過如下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1,066股。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根據《管理辦法》、《激勵計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經成就。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依據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按照《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81名激勵對象辦理553,862股限制性股票的歸屬事宜。
1、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證券代碼:300813 證券簡稱:泰林生物 公告編號:2023-043
關于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根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等相關規定,對本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1,066股進行作廢處理,現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一)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實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有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意見。
(二)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通過現場公告展示的方式在內部對本激勵計劃擬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滿10天。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對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提出的異議。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的自查期間內,不存在內幕信息知情人的內幕交易行為。
(三)2022年5月9日,公司召開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
(四)2022年5月9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五)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數量及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六)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名單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體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公司《激勵計劃》的規定,鑒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中有1人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其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8,320股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并由公司作廢處理。仍在職的81名激勵對象中有2人2022年度個人績效等級為C,其當年度個人層面歸屬比例為60%,因此該2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2,746股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并由公司作廢處理。
公司對以上兩種情形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合計11,066股進行作廢處理。
根據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的授權,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和核心骨干的勤勉盡職,也不會影響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繼續實施。
四、獨立董事意見
鑒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中有1人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另外仍在職的81名激勵對象中有2人2022年度個人績效等級為C,因此本次作廢處理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相關事項已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廢處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1,066股。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事項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1,066股。
六、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錦天城(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事項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授權與批準,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自律監管指南》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歸屬尚需在有關部門辦理限制性股票歸屬的相關手續。本次激勵計劃作廢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數量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就本次事項已履行的信息披露義務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自律監管指南》的相關規定。隨著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推進,公司尚需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繼續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七、備查文件
2、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上海錦天城(杭州)律師事務所關于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見書》。
證券代碼:300813 證券簡稱:泰林生物 公告編號:2023-044
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符合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人數:81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歸屬數量:553,862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19.6539元/股
● 本次歸屬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在相關手續辦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將發布相關提示性公告,敬請投資者注意
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議案》,根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的規定和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為符合歸屬條件的81名激勵對象辦理553,862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歸屬事宜。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激勵計劃簡述及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一)股權激勵計劃簡述
1、激勵工具: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2、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價格: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41.66元/股(調整前)。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一致。
4、激勵對象: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干以及公司董事會認為需要進行激勵的其他員工。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內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20%。
(2)本計劃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外籍員工,也不包括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計數據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兩位小數。
5、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予日、歸屬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勵計劃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歸屬或作廢失效之日止,最長不超過60個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勵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由董事會確定,授予日必須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計劃后60日內按照相關規定召開董事會向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進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關程序。若公司未能在60日內完成上述工作,應及時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終止實施本激勵計劃,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預留部分須在本激勵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的12個月內授出。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一一業務辦理》(以下簡稱“《自律監管指南》”)規定不得授出權益的期間不計算在60日內。
(3)歸屬安排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勵對象滿足相應歸屬條件后將按約定比例分批次歸屬,歸屬日必須為交易日,且獲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間內歸屬:
①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③自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上述“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歸屬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披露前授予,則預留部分歸屬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披露后授予,則預留部分歸屬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約定期間內未完成歸屬的或因未達到歸屬條件而不能申請歸屬的該期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并作廢失效。
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歸屬前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送股等情形取得的股份同時受歸屬條件約束,在歸屬前不得在二級市場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若屆時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則因前述原因獲得的股份同樣不得歸屬,并作廢失效。
(4)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歸屬后其售出限制的時間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限售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包括但不限于:
①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則這部分激勵對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在轉讓時符合修改后的相關規定。
6、歸屬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歸屬條件時,激勵對象方可分批次辦理限制性股票歸屬事宜:
(1)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③上市后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情形;
⑤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②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③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情形;
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情形;
⑥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發生上述第(1)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并作廢失效;某一激勵對象發生上述第(2)條規定情形之一的,該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并作廢失效。
(3)激勵對象滿足各歸屬期任職期限要求
激勵對象獲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歸屬前,須滿足12個月以上的任職期限。
(4)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為2022-2024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注: “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口徑以經會計師事務所經審計的合并報表為準,其中“凈利潤”指上市公司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內所有股權激勵計劃及員工持股計劃股份支付費用的數據作為計算依據,下同。
若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披露前授予,則預留部分公司層面業績考核目標與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披露后授予,則預留部分考核年度為2023-2024年兩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若各歸屬期內,激勵對象當期計劃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層面業績考核原因不能歸屬或不能完全歸屬的,則該部分不能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并作廢失效。
(5)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績效考核根據公司內部績效考核相關制度實施,屆時依照激勵對象的考核結果確定其實際歸屬額度。個人層面歸屬比例(Y)按下表考核結果確定:
激勵對象當年實際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個人當年計劃歸屬權益額度×公司層面歸屬比例(X)×個人層面歸屬比例(Y)。
激勵對象當期計劃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歸屬或不能完全歸屬的,作廢失效,不可遞延至以后年度。
(二)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2、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通過現場公告展示的方式在內部對本激勵計劃擬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滿10天。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對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提出的異議。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的自查期間內,不存在內幕信息知情人的內幕交易行為。
3、2022年5月9日,公司召開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
4、2022年5月9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5、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數量及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6、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名單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本次實施的激勵計劃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存在差異的說明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數量及授予價格的議案》。鑒于公司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18日實施完畢且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已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將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數量由939,000股調整為1,953,120股,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數量由100,400股調整為208,832股,并將首次及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由41.66元/股調整為19.6539元/股。同日,審議通過《關于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鑒于公司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中有5人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董事會同意取消歸屬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89,440股,并作廢處理。經過上述調整后,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由87人調整為8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數量由1,953,120股調整為1,863,680股。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鑒于公司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中有1人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董事會同意取消歸屬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8,320股,并作廢處理。經過上述調整后,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調整為8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數量由1,863,680股調整為1,855,360股。另外,鑒于公司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中有2人2022年度個人績效等級為C,其當年度個人層面歸屬比例為60%,因此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2,746股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并由公司作廢處理。
除上述事項外,本次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及人員與已披露的股權激勵計劃一致。
三、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說明
(一)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說明
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的規定,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為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比例為30%。本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日為2022年5月9日,因此,公司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5月9日進入第一個歸屬期。
(二)滿足歸屬條件情況說明
根據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按照公司《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認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成就,現就歸屬條件成就情況說明如下: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成就。根據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按照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的相關事宜。
四、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情況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5月9日。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可歸屬人數:81人。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可歸屬數量:553,862股。
(四)首次授予價格:19.6539元/股。
(五)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的可歸屬具體情況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內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20%。
2、上表中所涉及股份數量已根據公司2021、2022年度權益分派情況進行了調整,根據考核結果計算的部分激勵對象第一個歸屬期可辦理歸屬的股票數量存在小數點(不足1股),因無法辦理不足一股的登記,且為避免辦理歸屬的數量超過授予的數量,該類情形將自動向下舍去小數點,取整。
3、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外籍員工,也不包括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以上合計數據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兩位小數。
五、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管理辦法》、《激勵計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考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經成就。本次歸屬符合《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未發生《激勵計劃》規定的不得歸屬的情形。本次可歸屬的81名激勵對象滿足歸屬條件,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本次歸屬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我們一致同意公司為滿足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事宜。
六、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根據《管理辦法》《激勵計劃》《考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經成就。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依據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按照《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81名激勵對象辦理553,862股限制性股票的歸屬事宜。
七、監事會對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名單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中除6名激勵對象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外,本次擬歸屬的共計81名激勵對象績效考核結果合規、真實,不存在虛假、故意隱瞞等相關情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條件已成就。
綜上所述,監事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為本次符合條件的81名激勵對象辦理553,862股限制性股票的歸屬事宜。上述事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八、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股東的,本次董事會決議日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情況說明
經公司自查,參與本激勵計劃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次董事會決議日前6個月內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九、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上海錦天城(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事項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授權與批準,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自律監管指南》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歸屬尚需在有關部門辦理限制性股票歸屬的相關手續。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進入第一個歸屬期,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條件已成就,相關歸屬安排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就本次事項已履行的信息披露義務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自律監管指南》的相關規定。隨著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推進,公司尚需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繼續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十、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上海榮正企業咨詢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認為,截至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出具日,公司及本期擬歸屬的激勵對象均符合公司《激勵計劃》規定的歸屬所必須滿足的條件,且已經取得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以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歸屬尚需按照《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等的相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進行信息披露,并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相應后續手續。
十一、本次歸屬對公司相關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公司本次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首次授予部分滿足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相關事宜,符合《自律監管指南》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對限制性股票進行重新評估,公司將在授予日至歸屬日期間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可歸屬的人數變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后續信息,修正預計可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對應的等待期根據會計準則對本次限制性股票相關費用進行相應攤銷。
本次歸屬限制性股票553,862股,公司總股本將增加,并影響和攤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凈資產收益率,具體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本次限制性股票歸屬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本次歸屬對公司股權結構不會產生重大影響。本次歸屬完成后,公司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
十二、備查文件
5、《上海榮正企業咨詢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相關事項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證券代碼:300813 證券簡稱:泰林生物 公告編號:2023-045
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23年5月22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冊資本變更情況
公司已于2023年5月10日(股權登記日)實施2022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權益分派后公司總股本增加至108,122,801股,前述變更已通過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自2022年7月4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共有10,475張泰林轉債轉換成公司股票,共計轉股19,217股;本次權益分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24,951,584股;綜上,總股本由83,152,000股增加至108,122,801股;具體詳見《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7))。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議案》,根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和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同意為符合歸屬條件的81名激勵對象辦理553,862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歸屬事宜。本次553,862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后,公司總股本增加553,862股。
綜上,公司總股本由108,122,801股變更為108,676,663股。
根據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的授權,本次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章程修訂情況
根據前述變更情況,公司擬對《公司章程》中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并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具體內容修訂內容如下:
除此之外,本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條款不變。
修訂后的章程詳見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的《公司章程》。最終版本以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核通過為準。
二、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
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及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和投資者負責的態度,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在仔細審閱了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文件后,經審慎分析,我們認為:
一、關于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鑒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中有1人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另外仍在職的81名激勵對象中有2人2022年度個人績效等級為C,因此本次作廢處理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相關事項已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二、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獨立意見
根據《管理辦法》、《激勵計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經成就。本次歸屬符合《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未發生《激勵計劃》規定的不得歸屬的情形。本次可歸屬的81名激勵對象滿足歸屬條件,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本次歸屬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獨立董事簽字:
楊忠智 董 明 倪 崖
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名單的核查意見
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名單進行審核,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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