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 iOS
下載APP
證券代碼:002895證券簡稱:川恒股份公告編號:2023-032
轉債代碼:127043轉債簡稱:川恒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內容提示:
1、可轉債開始轉股日:2022年2月18日
2、可轉債轉股價格:20.68元/股
3、轉股起止日期:2022年2月18日至2027年8月11日。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則的有關規定,貴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川恒股份”或“公司”)現將2023年第一季度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轉股及公司股份變動情況公告如下:
一、可轉債發行上市概況
1、可轉債核準發行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貴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2337號)核準,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公開發行1,160萬張可轉債,發行可轉債面值總額為人民幣11.60億元。
2、可轉債上市情況
經深交所“深證上[2021]915號”文同意,公司116,000萬元可轉債于2021年9月23日起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川恒轉債”,債券代碼“127043”。
3、可轉債轉股價格調整情況
(1)“川恒轉債”初始轉股價為:21.02元/股。
(2)公司回購《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權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0萬股,因股本變動較小及根據充分保護可轉債債券持有人權益的原則,未對轉股價格進行調整。
?。?)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據《募集說明書》相關規定調整可轉債轉股價格。根據激勵對象認購款繳納情況,股權激勵計劃實際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684.60萬股,授予價格為12.48元/股,可轉債轉股價格由21.02元/股調整為20.90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22-056)。
?。?)公司因實施2021年度權益分派,“川恒轉債”的轉股價格由20.90元/股調整為20.70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22-064)。
(5)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權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據《募集說明書》相關規定調整可轉債轉股價格。根據激勵對象認購款繳納情況,股權激勵計劃預留權益實際授予限制性股票98.20萬股,授予價格為12.28元/股,可轉債轉股價格由20.70元/股調整為20.68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22-145)。
二、川恒轉債轉股情況
2023年第一季度,川恒轉債因轉股減少963張,轉股數量為4,646股。
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川恒轉債剩余可轉債數量為10,443,389張,剩余可轉債金額為1,044,338,900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股本變動情況如下:
三、備查文件
1、《按股份性質統計的股本結構表(川恒股份)》;
2、《按股份性質統計的股本結構表(川恒轉債)》。
特此公告。
貴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4月4日
證券代碼:002895證券簡稱:川恒股份公告編號:2023-031
為福麟礦業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二)
一、擔保情況概述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貴州福麟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麟礦業”)為日常經營所需擬向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以下簡稱“農行福泉市支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以下簡稱“工行福泉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以下簡稱“建行黔南州分行”)分別申請人民幣流動資金借款,并申請由本公司分別為其各銀行借款提供擔保,該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本公司在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22-027、2022-028、2022-033、2022-106)。
2、該事項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福麟礦業于近日與農行福泉市支行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額8,000.00萬元,借款期限3年。同時,本公司已與債權人農行福泉市支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由本公司為福麟礦業該筆銀行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最高額保證合同》主要內容
債權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
保證人:貴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鑒于保證人愿為債權人與貴州福麟礦業有限公司(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保證人自愿為債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壹億元整。外幣業務,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業務發生當日的中國農業銀行賣出價折算。
?。?)債權人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ABCDEFGHIJ
A人民幣/外幣貸款B減免保證金開證C出口打包放款
D商業匯票貼現E進口押匯F銀行保函
G商業匯票承兌H出口押匯I賬戶透支
J其他業務:——
?。?)債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2、本合同所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債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其他銀行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保證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債務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保全保險費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1、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主合同項下存在分期履行債務的,該主合同的保證期間為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2、商業匯票承兌、信用證和保函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三年。
3、商業匯票貼現的保證期間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三年。
4、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5、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權被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確定的主合同債權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第五條保證人承諾
1、保證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全部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及外部的批準和授權。
2、保證人已按要求向債權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接受債權人對保證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檢查。
3、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其債務時,或發生本合同約定的保證人應履行保證責任的情形,保證人自愿履行連帶保證責任,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債權人有權從保證人在中國農業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收相關款項。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立即書面通知債權人:
?。?)保證人變更登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分支機構等;
?。?)保證人發生隸屬關系變更、高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
?。?)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件;
?。?)保證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5)保證人被申請破產、重整;
?。?)保證人出現包括但不限于停業、歇業、解散、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任何訴訟、仲裁、刑事、民事、行政處罰及經濟糾紛等可能影響其擔保能力的情形;
?。?)保證人發生其他不利于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事項。
6、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保證人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保證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合資、減資、資產轉讓、申請重整、申請和解、申請破產;
(2)保證人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者以其資產為自身或者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
7、保證人應嚴格遵守有關國際及國內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等法律法規;配合并接受債權人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與制裁合規工作的相關調查或審查,如實提供債權人要求的相關信息與資料,配合債權人采取相應管控措施。保證人因違反國際或國內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與制裁合規法律法規等產生的不利后果由保證人自行承擔,由此給債權人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損失、行政處罰等),保證人應予賠償。
8、不論債權人是否向其他擔保人(包括債務人及第三人)提出權利主張,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提供,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根據本合同約定在被擔保債務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或直接執行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而無需事先行使其他擔保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先行處置債務人和/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保證人對此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第六條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確定:
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皞鶛啻_定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債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債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2、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3、債務人、保證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4、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保證責任的承擔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支付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人未受清償。“期限屆滿”包括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債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債務人、保證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債務人、保證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債務人、保證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保證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6)其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情形;
?。?)債權人與保證人采取任何方式約定的保證人應履行擔保責任的其他情形。
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先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3、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按本合同約定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霸摀N餀唷笔侵競鶆杖藶橹骱贤椣聜鶛嗵峁┪锏膿K纬傻膿N餀?。
4、保證人為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保證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債權人確定。
5、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保證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債權人確定;債權人依法行使代位權的,次債務人向債權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債權人確定。
6、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主合同項下債權仍未獲完全清償的,保證人在任何時候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主張追償權等權利(包括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的次債務人主張代位權),不應使債權人利益受到任何損害,并同意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優先于保證人追償權等權利的實現。保證人如因任何原因,實現了追償權等權利,則應將所獲款項優先用于清償債權人尚未獲償的債權。
若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為保證人提供了反擔保,則保證人基于該反擔保而獲得的款項應優先用于清償債權人尚未獲償的債權。
7、債權轉讓與債務轉移
債權人將主合同項下債權轉讓或允許債務人轉移主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且債權人可依法在必要范圍內向潛在債權受讓方或債務受讓方提供本合同項下保證的有關資料及信息。債權人應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向保證人發送債權轉讓或債務轉移的通知。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不履行約定義務,造成保證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保證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余額的30%向債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必要合法的內部或外部的批準或授權;
?。?)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關資料、信息;
?。?)發生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
?。?)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行為。
3、如主合同被解除,保證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返還、賠償損失等)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九條信息使用授權
保證人在此:
1、不可撤銷地授權債權人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征信機構查詢保證人的信用記錄,并同意債權人將涉及保證人的信貸信息提供給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征信機構。
2、不可撤銷地授權債權人查詢、下載、復制、打印、使用保證人賬戶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流水、對賬單,用于債權人審查審批、貸后管理,及作為資料/證據材料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公證機構、監管機關等提交。
第十條權利保留
債權人給予保證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債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債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法律)。本合同所稱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保證人應主動了解債務人的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類業務發生、履行情況。本合同項下發生各類業務的主合同、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不再送達保證人。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債權人壹份,保證人各壹份,債務人壹份,效力相同。
1、《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2、《最高額保證合同》。
消費界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傳播內容僅以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我們會及時處理,舉報投訴郵箱:Jubao_404@163.com,
本文地址: http://m.aaeedd.cn/news/2093.html
消費界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僅供免費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媒體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合作官方郵箱: hezuo@eeeck.com
投訴舉報郵箱:Jubao_404@163.com
招聘官方郵箱: rcrt@eeeck.com
關于我們
商務合作
免責聲明
網站地圖
未經書面授權不得復制或建立鏡像,違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贏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粵公網安備 440307020053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