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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本次擔保基本情況
1、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陽分行(以下簡稱“中原銀行濮陽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中原銀行濮陽分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河南東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東方雨虹”)之間主合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連續發生的多筆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自河南東方雨虹依具體業務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每一具體業務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前述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最高限額為人民幣15,000萬元。
2、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鄭州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民生銀行鄭州分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河南東方雨虹之間主合同項下發生的一系列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任何一筆具體業務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起三年。前述擔保的最高債權本金額為人民幣10,000萬元。
3、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唐山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民生銀行唐山分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唐山東方雨虹防水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唐山技術公司”)之間主合同項下發生的一系列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任何一筆具體業務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起三年。前述擔保的最高債權本金額為人民幣8,000萬元。
4、公司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陽分行(以下簡稱“交通銀行咸陽分行”)簽署《保證合同》,公司為交通銀行咸陽分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咸陽東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咸陽東方雨虹”)之間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根據主合同約定的各筆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分別計算,自各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擔保的主債權本金余額最高額為人民幣6,000萬元。
5、公司與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中山南路支行(以下簡稱“徽商銀行蕪湖中山南路支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徽商銀行蕪湖中山南路支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蕪湖東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蕪湖東方雨虹”)之間主合同項下蕪湖東方雨虹的債務履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按徽商銀行蕪湖中山南路支行為蕪湖東方雨虹辦理的單筆授信業務分別計算,即自單筆授信業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前述擔保的最高債權本金為人民幣4,900萬元。
6、公司與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簡稱“南京銀行徐州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南京銀行徐州分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徐州臥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徐州臥牛山”)之間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徐州臥牛山每次使用授信額度而發生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前述擔保的最高債權本金余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
7、公司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以下簡稱“交通銀行云南省分行”)簽署《保證合同》,公司為交通銀行云南省分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昆明風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風行”)在一定期限內簽訂的全部主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根據主合同約定的各筆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分別計算,自各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擔保的主債權本金余額最高額為人民幣10,000萬元。
(二)擔保審議情況
公司分別于2023年4月12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2023年5月5日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下屬公司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為下屬公司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59億元的擔保,其中對河南東方雨虹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120,000萬元,對唐山技術公司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120,000萬元,對咸陽東方雨虹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80,000萬元,對蕪湖東方雨虹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110,000萬元,對徐州臥牛山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50,000萬元,對昆明風行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80,00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16)、《關于為下屬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1)及《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39)。
本次擔保實際發生前,公司對河南東方雨虹的擔保余額為40,000萬元,其中30,000萬元為2023年4月12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2023年5月5日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為下屬公司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以下簡稱“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10,000萬元為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因此,河南東方雨虹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110,000萬元;公司對唐山技術公司的擔保余額為9,000萬元,其中4,000萬元為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5,000萬元為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因此,唐山技術公司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115,000萬元;公司對咸陽東方雨虹的擔保余額為17,600萬元,均為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因此,咸陽東方雨虹剩余可用擔保額度仍為80,000萬元;公司對蕪湖東方雨虹的擔保余額為32,300萬元,其中22,300萬元為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10,000萬元為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因此,蕪湖東方雨虹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100,000萬元;公司對徐州臥牛山的擔保余額為16,020.03萬元,其中8,020.03萬元為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8,000萬元為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因此,徐州臥牛山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42,000萬元;公司對昆明風行的擔保余額為6,000萬元,均為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因此,昆明風行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74,000萬元。
本次擔保實際發生后,公司對河南東方雨虹的擔保金額為65,000萬元(其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30,000萬元,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10,000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25,0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85,000萬元;公司對唐山技術公司的擔保金額為17,000萬元(其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4,000萬元,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5,000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8,0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107,000萬元;公司對咸陽東方雨虹的擔保金額為23,600萬元(其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17,600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6,0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74,000萬元;公司對蕪湖東方雨虹的擔保金額為37,200萬元(其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22,300萬元,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10,000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4,9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95,100萬元;公司對徐州臥牛山的擔保金額為21,020.03萬元(其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8,020.03萬元,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8,000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5,0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37,000萬元;公司對昆明風行的擔保金額為16,000萬元(其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6,000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10,0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64,000萬元。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公司名稱:河南東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6月8日;
2、注冊地址:濮陽工業園區金濮路36號;
3、法定代表人:劉貴啟;
4、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5、主營業務: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溫材料、建筑成套設備及其他建筑裝飾材料的技術開發、制造、銷售、技術服務;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技術的出口業務;本企業和成員企業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配件及技術的進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除外);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
6、股權結構:公司持有河南東方雨虹100%的股權,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7、財務數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南東方雨虹資產總額1,212,350,213.83元,負債總額749,089,852.57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463,260,361.26元,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1,670,108,325.44元,利潤總額155,857,973.81元,凈利潤133,774,931.06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河南東方雨虹資產總額1,370,422,680.98元,負債總額735,736,751.19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634,685,929.79元,2023年上半年度實現營業收入919,261,830.54元,利潤總額201,875,991.30元,凈利潤171,623,113.16元(2023年上半年度數據未經審計)。河南東方雨虹最新的企業信用等級為7級。
8、河南東方雨虹信用狀況良好,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二)公司名稱:唐山東方雨虹防水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8月26日;
2、注冊地址:唐山市豐南沿海工業區榮盛街18號;
3、法定代表人:陸殿富;
4、注冊資本:30,000萬元人民幣;
5、主營業務:一般項目:建筑防水卷材產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建筑材料生產專用機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隔熱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產品銷售;防腐材料銷售;表面功能材料銷售;保溫材料銷售;機械設備銷售;建筑材料銷售(不含砂石料);建筑裝飾材料銷售(不含砂石料);新材料技術研發;機械設備研發;貨物進出口(國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審批的貨物進出口除外);技術進出口(國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審批的技術進出口除外);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倉儲設備租賃服務;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許可項目:建設工程施工。
6、股權結構:公司持有唐山技術公司100%的股權,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唐山技術公司資產總額1,726,415,676.87元,負債總額1,080,510,149.36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645,905,527.51元,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1,712,789,643.40元,利潤總額48,390,516.39元,凈利潤57,936,848.87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唐山技術公司資產總額1,405,368,500.08元,負債總額609,174,794.74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796,193,705.34元,2023年上半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018,664,377.59元,利潤總額176,721,453.44元,凈利潤150,213,235.43元(2023年上半年度數據未經審計)。唐山技術公司最新的企業信用等級為7級。
8、唐山技術公司信用狀況良好,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三)公司名稱:咸陽東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6日;
2、注冊地址:陜西省咸陽市禮泉縣新型材料產業園雨虹大道1號(312國道與107省道交匯處);
3、法定代表人:冬立俊;
4、注冊資本:8,000萬元人民幣;
5、主營業務:一般項目:建筑防水卷材產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產品銷售;涂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防腐材料銷售;保溫材料銷售;建筑材料銷售;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承接總公司工程建設業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非居住房地產租賃;租賃服務(不含許可類租賃服務)。許可項目:檢驗檢測服務。
6、股權結構:公司持有咸陽東方雨虹100%的股權,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咸陽東方雨虹資產總額723,997,095.19元,負債總額417,393,278.00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306,603,817.19元,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1,091,502,423.67元,利潤總額8,877,832.03元,凈利潤7,658,535.7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咸陽東方雨虹資產總額673,784,671.65元,負債總額306,996,078.65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366,788,593.00元,2023年上半年度實現營業收入493,660,000.07元,利潤總額70,748,207.22元,凈利潤60,135,976.13元(2023年上半年度數據未經審計)。咸陽東方雨虹最新的企業信用等級為8級。
8、咸陽東方雨虹信用狀況良好,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四)公司名稱:蕪湖東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8月29日;
2、注冊地址:蕪湖市三山區經濟開發區峨溪路5號;
3、法定代表人:李佳;
5、主營業務:各類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溫材料、湖瀝青材料、砂漿材料及其他相關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設備的技術開發、制造、銷售、技術服務。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溫施工;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配件及技術的進口服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固定資產租憑業務;含易溶劑的合成樹脂、油漆、輔助材料、涂料的無儲存批發[閉杯閃點≤60°C](以上經營場所不得儲存危險化學品,設計其他行政許可的,按照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6、股權結構:公司持有蕪湖東方雨虹100%的股權,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蕪湖東方雨虹資產總額1,024,430,089.69元,負債總額512,493,439.89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511,936,649.80元,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1,312,794,251.62元,利潤總額85,863,390.85元,凈利潤73,033,552.77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蕪湖東方雨虹資產總額1,127,200,838.01元,負債總額508,177,924.09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619,022,913.92元,2023年上半年度實現營業收入690,203,460.27元,利潤總額125,954,220.60元,凈利潤107,028,750.22元(2023年上半年度數據未經審計)。蕪湖東方雨虹最新的企業信用等級為7級。
8、蕪湖東方雨虹信用狀況良好,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五)公司名稱:徐州臥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7日;
2、注冊地址:江蘇新沂經濟開發區緯七路9號;
3、法定代表人:于杰;
4、注冊資本:10,002萬元人民幣;
5、主營業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溫材料、絕熱材料、建筑涂料、砂漿材料、密封粘結材料、橡膠制品、密封制品、建筑設備的技術開發、制造、銷售、技術服務;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溫工程施工;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一般項目:非居住房地產租賃。
6、股權結構:公司持有徐州臥牛山100%的股權,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徐州臥牛山資產總額2,685,169,623.91元,負債總額964,164,067.30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1,721,005,556.61元,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1,439,635,774.38元,利潤總額142,363,006.32元,凈利潤119,232,047.87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徐州臥牛山資產總額2,621,215,037.44元,負債總額801,927,054.25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1,819,287,983.19元,2023年上半年度實現營業收入817,986,465.71元,利潤總額131,005,423.94元,凈利潤98,195,284.38元(2023年上半年度數據未經審計)。徐州臥牛山最新的企業信用等級為6級。
8、徐州臥牛山信用狀況良好,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六)公司名稱:昆明風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82年3月1日;
2、注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寧市祿脿街道辦安豐營村委會上祿脿村;
3、法定代表人:景利果;
4、注冊資本:11,000萬元人民幣;
5、主營業務:許可項目:建設工程施工。一般項目:建筑防水卷材產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產品銷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涂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合成材料銷售;建筑材料銷售;輕質建筑材料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銷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水泥制品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橡膠制品銷售;玻璃纖維及制品銷售;密封用填料銷售;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塑料制品銷售。
6、股權結構:公司持有昆明風行100%的股權,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風行資產總額702,364,047.97元,負債總額322,365,541.57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379,998,506.40元,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407,838,957.64元,利潤總額-7,648,734.73元,凈利潤-7,682,783.84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昆明風行資產總額620,565,311.82元,負債總額241,066,772.28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0.00元,凈資產379,498,539.54元,2023年上半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84,951,645.12元,利潤總額-288,781.76元,凈利潤-645,517.66元(2023年上半年度數據未經審計)。昆明風行最新的企業信用等級為9級。
8、昆明風行信用狀況良好,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與中原銀行濮陽分行之間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保證人(甲方):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乙方):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陽分行
1、擔保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2、擔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即自債務人依具體業務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每一具體業務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
3、擔保金額
本合同項下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最高限額為人民幣壹億伍仟萬元整。
4、保證范圍
本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主合同債務人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
(二)公司與民生銀行鄭州分行之間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債權人(乙方):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
就任何一筆具體業務而言,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該筆具體業務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確定:
(1)主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日早于或同于被擔保債權的確定日時,甲方對被擔保債權的確定日前發生的該筆債務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起算日為被擔保債權的確定日。
(2)主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日晚于被擔保債權的確定日時,甲方對被擔保債權的確定日前發生的該筆債務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起算日為該筆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日。
(3)前述“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日”包括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或具體業務合同約定,債權人宣布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甲方所擔保的最高債權本金額為人民幣壹億元整。
保證范圍為本合同約定的主債權本金/墊款/付款及其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上述范圍中除主債權本金/墊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項和費用,不計入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最高限額。上述范圍中的最高債權本金、主債權的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均計入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
(三)公司與民生銀行唐山分行之間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債權人(乙方):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甲方所擔保的最高債權本金額為人民幣捌仟萬元整。
(四)公司與交通銀行咸陽分行之間的《保證合同》
保證人: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陽分行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1)保證期間根據主合同約定的各筆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分別計算。每一筆主債務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該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三年止。
(2)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該筆主債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三年止。
(3)債權人宣布任一筆主債務提前到期的,該筆主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準。
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本金余額最高額為人民幣陸仟萬元整。
保證范圍為全部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五)公司與徽商銀行蕪湖中山南路支行之間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債權人(乙方):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中山南路支行
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按乙方為債務人辦理的單筆授信業務分別計算,即自單筆授信業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2)乙方與債務人就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期間至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乙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在保證期間內,乙方有權就主債權的全部或部分、多筆或單筆,一并或分別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保證范圍及擔保金額
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不超過人民幣肆仟玖佰萬元整的債權本金以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六)公司與南京銀行徐州分行之間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債權人(甲方):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保證人(乙方):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如主合同項下單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或發生本合同約定的保證人應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甲方均有權直接要求乙方對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每次使用授信額度而發生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若甲方與債務人就主合同項下各筆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延期協議的,保證期間為延期協議重新約定的該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及主合同之約定提前實現債權或解除主合同的,則保證期間為主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債權的最高本金余額為人民幣伍仟萬元整。
乙方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的范圍為被擔保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應付的其他款項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七)公司與交通銀行云南省分行之間的《保證合同》
債權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本金余額最高額為人民幣壹億元整。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是為確保下屬全資子公司生產經營持續、健康發展需要而提供的擔保,有助于提高其經營效率和融資能力。其中,河南東方雨虹、唐山技術公司、咸陽東方雨虹、蕪湖東方雨虹、徐州臥牛山及昆明風行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權,對其具有絕對控制權,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擔保風險,且上述子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信用狀況良好,具備償還債務的能力,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金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486,047.99萬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18.1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下屬公司提供的擔保余額為431,086.21萬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16.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下游經銷商向銀行申請融資提供的擔保余額為54,961.78萬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2.05%。
如考慮本次新增擔保額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金額為544,947.99萬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20.3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下屬公司提供的擔保金額為489,986.21萬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18.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下游經銷商向銀行申請融資提供的擔保金額為54,961.78萬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2.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承擔損失等情形。
六、備查文件
1、公司與中原銀行濮陽分行之間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2、公司與民生銀行鄭州分行之間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3、公司與民生銀行唐山分行之間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4、公司與交通銀行咸陽分行之間的《保證合同》;
5、公司與徽商銀行蕪湖中山南路支行之間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6、公司與南京銀行徐州分行之間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7、公司與交通銀行云南省分行之間的《保證合同》;
8、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9、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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