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 iOS
下載APP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 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網絡投票時間:2023年5月22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會議召開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立業路788號網盛大廈35樓公司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公司股東應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孫德良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2、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2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124,012,903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25272萬股的49.0713%。其中:
(1)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現場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3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123,638,903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25272萬股的48.9233%。
(2)網絡投票會議出席情況
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股東共計9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374,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25272萬股的0.1480%。
(3)中小投資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下同)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表決和網絡投票的中小投資者共計9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374,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25272萬股的0.1480%。其中:
通過現場投票的中小投資者0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25272萬股的0.0000%;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投資者9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374,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25272萬股的0.1480%。
(4)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提案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提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總表決情況:同意123,883,803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959%;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反對1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041%。
本提案獲得通過。
2、《公司2022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公司202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
總表決情況:同意123,88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958%;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反對1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042%。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2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的65.454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的0.0000%;反對1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的34.5455%。
本提案已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5、《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6、《關于續聘2023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同意123,88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958%;棄權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1%;反對1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041%。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2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的65.4545%;棄權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的0.0267%;反對1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的34.5187%。
7、《關于變更注冊地址及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除通過上述提案外,公司獨立董事還向大會作了述職報告。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勞正中、許洲波
3、結論性意見: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浙江網盛生意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于浙江網盛生意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網盛生意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消費界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傳播內容僅以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我們會及時處理,舉報投訴郵箱:Jubao_404@163.com,
本文地址: http://m.aaeedd.cn/investment/12786.html
消費界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僅供免費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媒體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合作官方郵箱: hezuo@eeeck.com
投訴舉報郵箱:Jubao_404@163.com
招聘官方郵箱: rcrt@eeeck.com
關于我們
商務合作
免責聲明
網站地圖
未經書面授權不得復制或建立鏡像,違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贏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粵公網安備 440307020053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