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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具體內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省蒼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5月18日接到監事譚珍友老先生開具的《關于本人親屬買賣公司股票構成短線交易的情況說明及致歉函》,獲知父親譚詩詞老先生于2023年5月9日至5月16日期內交易企業股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以上買賣組成短線炒股。企業獲知后第一時間對該事項展開了審查,現就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此次短線炒股實際情況
譚詩詞老先生通過以上短線炒股盈利總共rmb1,080.46元。以上短線炒股盈利計算方法:(售出基準價-買進基準價)*短線炒股股票數-有關交易稅費+企業2022本年度權益分派的除權日譚詩詞老先生持有1,200股所獲得的股票分紅240.00元,即(17.610元/股-16.875元/股)*1,200股-41.54元+240元=1,080.460元。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譚詩詞老先生未在持有公司股份。
二、此次事項處理結果及采取措施
企業獲知該事項后十分重視,立即審查掌握有關情況,譚珍友老先生以及父譚詩詞老先生緊密配合、積極改正。
企業對此次事項處理結果和解決對策如下所示: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要求:“上市企業、個股在國務院批準的許多全國證券交易場所買賣的企業擁有百分之五之上股權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股票或者其它具備股權性質的券商在買入股票六個月內售出,或在售出后六個月內又買進,從而所得的盈利歸該公司所有,董事會應該取回其所得的盈利。可是,證劵公司因購買包市場銷售后剩下個股而擁有百分之五之上股權,以及有國務院令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要求其他情形除外。前述所指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法人股東持有股票或者其它具備股權性質的證劵,包含其另一半、爸爸媽媽、兒女所持有的及運用別人帳戶持有股票或者其它具備股權性質的證劵”。董事會應該取回譚珍友老先生鼻祖譚詩詞老先生此次短線炒股所得的盈利。譚詩詞老先生已主動將此次短線炒股盈利悉數上交企業。
2、通過和譚珍友老先生確定,其個人對這次買賣交易的產生毫不知情,在這次買賣期內亦未向父親譚詩詞老先生表露公司運營信息及給與投資價值分析,譚詩詞先生買賣交易則是自主依據二級市場的分辨所做出的自主投資個人行為,沒有運用內幕消息買賣交易謀取權益的狀況。
3、譚詩詞老先生已充分認識本次事宜嚴重性,對于因短線炒股產生的不利影響向廣大投資者道歉。譚詩詞老先生申明未來將提升有關法律法規課程的學習,堅決維護證劵市場監管,確保這類情況不會再產生。監事譚珍友老先生針對未及時履行好催促責任甚感愧疚,同時向廣大投資者值此誠摯的歉意,服務承諾之后將進一步學習與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堅決維護證劵市場監管,搞好個人和家屬的持倉管理方法,確保這類情況不會再產生。
4、譚珍友老先生以及父譚詩詞老先生確定,公司已經明確說明有關嚴禁短線炒股的相關規定,并于最后一筆買進企業股票的時候起六個月內不售出企業股票,自最后一筆售出企業股票的時候起六個月內不買進企業股票。
5、企業將引以為鑒,汲取教訓,持續系統培訓宣傳,規定整體董監高以此為戒,認真做好個人和家屬帳戶管理和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后面企業將會對整體董監高、百分之五之上股權股東以及家屬員工進行金融市場法律法規和合規管理履行職責培訓學習,進一步加強相關負責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一一股份變動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學習與了解,嚴格執行交易企業股票的舉動,提升相關負責人法制觀念和合規管理履職能力,嚴格遵守金融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維護保養證劵市場監管,并持續督導相關負責人搞好個人和家屬賬戶持倉管理方法,避免此類情況再次出現。
特此公告。
廣東省蒼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證券代碼:002317 證券簡稱:眾生藥業 公示序號:2023-061
廣東省蒼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聘用企業董事長助理的通知
廣東省蒼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5月18日舉辦第八屆股東會第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允許聘用楊威老先生(后附個人簡歷)出任企業董事長助理,任職期自此次股東會表決通過日起至這屆股東會期滿之日起計算。
楊威老先生已經取得深圳交易所授予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合乎《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
公司獨立董事對聘用董事長助理事項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
楊威先生聯系電話如下所示:
通訊地址:廣東東莞市石龍鎮杭州西湖工業園區信息產業園
郵編: 523325
聯系方式: 0769-86188130
傳真號碼: 0769-86188082
電子郵件: zqb@zspcl.com
配件:
楊威老先生個人簡介如下所示:
楊威:中國籍,無永久性境外居留權,男,1988年出世,上海復旦大學醫學免疫學研究生。曾擔任上海復星萬里長征醫學科學有限責任公司產品專員,廣東省蒼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醫藥學業務部學術研究運營專員;公司全資子公司廣東省蒼生醫藥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醫藥學市場部助理醫學主管、助手產品運營、產品運營,藥品業務部高級經理;在職廣東省蒼生醫藥貿易有限責任公司藥品市場部總監。
楊威老先生未立即持有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5%之上股權股東、控股股東以及企業別的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中間無關聯性。楊威老先生不會有《公司法》要求不可出任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的情況,不會有《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3.2.2條第一款規定的不可候選人為執行董事、監事會和高管人員的情況,沒有被證監會采用證券市場禁入對策及被證交所公布定性為不適宜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會和高管人員的情況,最近三年內未得到證監會行政處分及其未遭受證交所公開譴責或是三次之上處理決定,沒有因涉嫌詐騙被司法部門立案調查或是涉嫌違規違反規定被證監會立案查處的情況。依據最高法院網絡的查詢記錄表明,楊威老先生并不屬于“失信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317 證券簡稱:眾生藥業 公示序號:2023-062
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通知
廣東省蒼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5月18日舉辦第八屆股東會第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結合公司已開展的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企業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作出調整,此次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調整至5.1800元/股。詳細如下:
一、此次回購注銷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的審批流程
(一)2023年4月9日,企業第八屆股東會第五次會議第八屆職工監事第五次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及《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1、企業2022本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企業2022年12月31日總市值814,431,076股扣除公司回購賬戶中不參加股東分紅的回購股份5,551,000股后總股本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00元(價稅合計),不派股,不因公積金轉增總股本,總共派發現金紅利161,776,015.20元,剩下盈余公積期值至下一年度。因公司正在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鼓勵事宜,企業報告期末至權益分派除權日期內可參加股東分紅的總股本產生變化,則是以權益分派除權日可參加股東分紅的總市值為基準,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00元(價稅合計)為準則,調節派發現金紅利總金額。
2、企業回購注銷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的議案為:企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劉星因辭職且不合乎激勵條件。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決定對于該激勵對象相對應的員工持股計劃共5.00億港元開展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5.38元/股。
公司也以上回購注銷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將牽涉企業注冊資本減少的事宜公布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減資公告》。
以上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4月11日及2023年5月6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有關公示。
(二)2023年5月5日,企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及《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5月6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有關公示。
(三)2023年5月10日,企業公布了《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企業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為:以公司具有總市值去除已回購股份5,551,000.00股后808,880,076.00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2.00人民幣現錢。此次權益分派除權日為:2023年5月15日,股票除權日為:2023年5月16日。目前為止,企業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已執行結束。
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5月10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四)2023年5月18日,企業第八屆股東會第七次會議企業第八屆職工監事第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結合公司已開展的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和企業2022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企業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作出調整,企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所確立的回購注銷劉星的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由5.3800元/股調整至5.1800元/股。
二、回購價格的變化狀況
企業分別在2023年4月9日舉辦第八屆股東會第五次大會、第八屆職工監事第五次大會,2023年5月5日舉辦企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企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劉星因辭職且不合乎激勵條件。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決定對于該激勵對象相對應的員工持股計劃共5.00億港元開展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5.38元/股。
目前為止,企業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已執行結束,結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以及企業2022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企業對此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回購價格作出調整,激勵對象已獲得授但還沒有開啟相匹配一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調價為5.1800元/股。實際測算如下所示:
P= P0-V=5.3800-0.2000=5.1800
在其中:P為變更后的每一股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P0為調節前每一股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V為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的每一股分紅派息額。
三、此次調節回購價格對企業的危害
公司本次調節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系因執行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而致,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情況和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也不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盡職履責。公司管理團隊還將繼續用心履行法定職責,為公司股東創造財富。
四、獨董建議
企業調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事宜合乎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有關規定,合理合法、合理。允許企業調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事宜。
五、職工監事建議
企業關于調整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的事宜合乎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有關規定,合理合法、合理。允許企業關于調整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的事宜。
六、法律意見書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律師經核實覺得:(一)此次調節取得了目前必須的受權和準許,合乎《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二)此次調節合乎《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
七、備查簿文檔
1、企業第八屆股東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2、企業第八屆職工監事第七次會議決議;
3、獨董關于企業相關事宜自主的建議;
4、北京海潤天睿法律事務所有關廣東省蒼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調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法律意見書。
證券代碼:002317 證券簡稱:眾生藥業 公示序號:2023-060
第八屆職工監事第七次會議決議公示
我們公司及職工監事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具體內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省蒼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八屆職工監事第七次大會的會議報告于2023年5月12日以專職人員和電子郵箱方法送到整體公司監事,大會于2023年5月1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當場表決方式舉辦。此次會議應參加公司監事3人,具體參加公司監事3人。會議由企業監事長羅日康先生組織。此次會議的集結和舉辦合乎法律法規、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經參會公司監事用心決議,以記名投票方法決議,作出如下所示決定: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
企業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事宜合乎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合理合法、合理。允許企業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事宜。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備查簿文檔
經參會公司監事簽字的監事會決議。
廣東省蒼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監事
證券代碼:002317 證券簡稱:眾生藥業 公示序號:2023-059
第八屆股東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示
廣東省蒼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八屆股東會第七次大會的會議報告于2023年5月12日以專職人員和電子郵箱方法送到整體執行董事,大會于2023年5月1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當場和通訊表決方法舉辦。此次會議應參加執行董事9人,真實參加執行董事9人。會議由董事長陳永紅老先生組織,整體公司監事列席。此次會議的集結和舉辦合乎法律法規、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經與會董事用心決議,以記名投票方法決議,作出如下所示決定: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經總經理提出,股東會提名委員會核查,此次會議同意聘用楊威先生為企業董事長助理,任職自股東會根據之日起止第八屆股東會屆滿時止。
決議結論:9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備注名稱:《關于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公告》詳細信息公開新聞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
由于公司已經執行進行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依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與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企業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作出調整,此次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調整至5.1800元/股。
備注名稱:《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公告》詳細信息公開新聞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經與會董事簽名加蓋股東會公章的股東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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