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間,公司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擔保。在為合資企業和合資企業提供擔保的被擔保人中,越南通威有限公司、同塔通威有限公司、涉及江蘇華能、上海華能的多家太陽能業務公司中,除通威太陽能(金堂)有限公司外,通威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越南天邦飼料有限公司、通威(海南)水產食品有限公司、通威太陽能(金堂)有限公司、通威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是控股子公司、通威拜歐瑪(無錫)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其中,越南天邦飼料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為:通威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65%、漢世偉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持有35%的股份;通威(海南)水產食品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為:四川通威食品有限公司持股100%;通威太陽能(金堂)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為:通威太陽能有限公司持股85%,成都金盈投資有限公司持股7.5%,成都先進制造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7.5%的股份;通和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為:通威太陽能有限公司持股65%,天和光能有限公司持股35%。上述控股子公司由公司經營管理。在此期間,其他少數股東不需要按比例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通威拜歐瑪(無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權結構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的股份,BIOMAR GROUP A/S持有50%的股份。通威拜歐瑪(無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權結構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的股份,BIOMAR GROUP A/S持有50%的股份。在此期間,BIOMAR GROUP A/S還根據其持股比例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