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 iOS
下載APP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 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5月22日以通訊方式向全體董事發出,會議于2023年5月26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并表決。公司應出席董事6名,實際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長張帆先生主持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 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 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
經全體董事討論,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并進一步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同意公司在考慮經營情況、業務發展前景、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盈利能力的基礎上,以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的自有資金回購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股份,并全部用于實施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65元/股(含),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即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同時授權公司管理層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按照最大限度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的原則,全權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相關事宜,授權內容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公司和市場情況,制定本次回購股份的具體方案;
2、如監管部門對于回購股份的相關條件發生變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董事會重新審議的事項外,對本次回購股份的具體方案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3、辦理相關報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權、簽署、執行、修改、完成與本次回購股份相關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協議、合約;
4、設立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及辦理其他相關業務;
5、根據實際情況擇機回購股份,包括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
6、辦理其他以上雖未列明但為本次股份回購所必須的事項。
本授權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7日
證券代碼:603160 證券簡稱:匯頂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9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5月22日以通訊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會議于2023年5月26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公司監事會主席馮敬平女士主持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全體監事討論,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并進一步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同意公司在考慮經營情況、業務發展前景、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盈利能力的基礎上,以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的自有資金回購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股份,并全部用于實施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65元/股(含),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即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同時授權公司管理層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按照最大限度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的原則,全權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相關事宜,授權內容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證券代碼:603160 證券簡稱:匯頂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0
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回購股份的用途:擬全部用于實施公司員工持股計劃;
● 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
● 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65元/股(含);
● 回購數量:在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65元/股(含)條件下,按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的回購金額上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約為2,307,692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50%;按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的回購金額下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約為1,538,462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34%。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公司的實際回購股份數量為準;
● 回購期限: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即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
● 回購資金來源:公司自有資金;
● 回購股份的種類: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
● 相關股東是否存在減持計劃: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目前無在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未來3個月、6個月之內,若實施股份減持計劃,將遵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股份減持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 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回購可能存在回購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價格上限,進而導致本次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或者只能部分實施的風險;
2、若公司在實施回購股份期間,受外部環境變化、臨時經營需要等因素影響,致使本次回購股份所需資金未能籌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購方案無法實施或者部分實施的風險;
3、因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據規則變更或終止本次回購方案的風險;
4、本次回購股份可能存在因員工持股計劃未能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等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激勵對象放棄認購等原因,導致已回購股份無法全部授出的風險,如出現上述無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購未授出股份被注銷的風險。
一、回購方案的審議及實施程序
(一)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
(二) 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第一百零七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七)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本次回購的股份將用于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符合《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屬于董事會審批權限,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回購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目的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并進一步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公司在考慮經營情況、業務發展前景、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盈利能力的基礎上,擬以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并將用于實施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完成之后36個月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如國家對相關政策作調整,則本回購方案按調整后的政策實行。
(二) 擬回購股份的種類: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
(三) 擬回購股份的方式: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四) 回購期限
1、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即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發生下述情況或觸及以下條件,則本次回購的實施期限提前屆滿:
1)如在回購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最高限額,則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即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2)如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次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2、公司管理層將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4、回購方案實施期間,若公司股票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及以上的,公司將在股票復牌后披露對回購方案是否順延,順延后不得超出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長期限。
(五) 擬回購股份的用途、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資金總額
公司將根據回購方案實施期間股票市場價格的變化情況,以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實施回購。在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65元/股(含)條件下,按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的回購金額上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約為2,307,692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50%;按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的回購金額下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約為1,538,462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34%。本次回購股份的數量不超過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10%,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公司的實際回購股份數量為準。
本次回購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回購實施完成前,若公司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或現金紅利、股票拆細、縮股及其他除權除息等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回購股份數量和占公司總股本及無限售條件股份的比例相應變化。
(六) 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
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65元/股(含),該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不高于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決議前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具體回購價格由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回購實施期間,綜合公司二級市場股票價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確定。
本次回購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回購實施完成前,若公司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或現金紅利、股票拆細、縮股及其他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
(七)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及資金來源
1、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具體回購資金總額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使用的資金總額為準。
2、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八) 預計回購完成后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
1、本次回購方案全部實施完畢,若按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65元/股(含),回購金額上限人民幣15,000萬元(含)進行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約為2,307,692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50%。若本次回購股份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并全部鎖定,預計公司股本結構變化情況如下:
2、本次回購方案全部實施完畢,若按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65元/股(含),回購金額下限人民幣10,000萬元(含)進行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約為1,538,462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34%。若本次回購股份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并全部鎖定,預計公司股本結構變化情況如下:
注:1、上述變動情況暫未考慮其他因素影響,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2、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1年股票期權正在自主行權過程中,上表中回購后的股本結構未包含自2023年4月1日起期權自主行權導致的股份變動,具體行權結果對股本結構的影響將于每季度結束后進行單獨披露。
(九) 關于本次回購股份對于公司日常經營、財務、研發、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未來發展影響及維持上市地位可能產生影響的分析
1、本次回購股份對公司日常經營、財務、研發、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的影響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總資產為9,128,115,930.16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7,665,015,701.70元,貨幣資金余額為2,896,038,855.07元,未分配利潤為5,554,339,423.40元。按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15,000萬元(含)全部使用完畢測算,回購資金約占公司總資產的1.64%,約占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的1.96%。公司業務發展良好,經營活動現金流健康。根據公司經營、財務、研發等情況,公司認為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財務、研發、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產生重大影響。
2、本次回購股份對公司未來發展的影響
本次公司回購股份反映了管理層對公司內在價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強公眾投資者信心、維護公司股價并提升公司的資本市場形象,為公司未來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條件。本次回購股份用于實施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進一步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核心骨干的積極性,提高團隊凝聚力和競爭力,有效推動公司的長遠發展。
3、對本次回購股份是否影響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若按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15,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上限65元/股(含)進行測算,預計回購數量約為2,307,692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50%,回購完成后公司的股權結構不會出現重大變動。本次回購數量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情況不符合公司上市條件,亦不會改變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 獨立董事關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合規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關事項的意見
1、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符合《公司法》《證券法》《關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董事會的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本次回購股份合法合規。
2、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有利于增強公司股票長期的投資價值,維護股東利益,推動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回歸。公司回購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核心骨干人員的積極性,為公司建立完善的長效激勵機制,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本次回購股份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65元/股(含),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根據公司目前經營、財務及未來發展規劃,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對公司經營、財務、研發、債務履行能力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購股份以集中競價方式實施,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回購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綜上,獨立董事認為:本次回購符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回購方案具備必要性和可行性,不會對公司經營和財務產生重大影響,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獨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購方案。
(十一) 上市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6個月內是否買賣本公司股份,是否與本次回購方案存在利益沖突、是否存在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及其在回購期間是否存在增減持計劃的情況說明
1、2023年1月期間,監事陳尚平通過公司股東云南聚為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減持其間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1.639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0.025%。陳尚平賣出公司股份時,未擔任公司監事,亦未在公司任職,其出售股份行為系其出于個人資金需求,與本次回購方案不存在利益沖突,不存在內幕交易,不存在市場操縱。經公司向其發出問詢函確認,陳尚平回復在回購期間無明確的增減持計劃。若未來擬實施股份增減持計劃,公司將遵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股份增減持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除以上情形外,經公司自查,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董事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前6個月內不存在買賣公司股份的情形。
2、經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本次回購方案不存在利益沖突,不存在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行為。
3、經向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出問詢函確認,截至本次董事會決議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均回復在回購期間無明確的增減持計劃。若未來擬實施股份增減持計劃,公司將遵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股份增減持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二) 上市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問詢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等是否存在減持計劃的具體情況
經向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發出問詢函確認,截至本次董事會決議日,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均回復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無明確的股份減持計劃。未來3個月、6個月之內,若實施股份減持計劃,將遵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股份減持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三) 回購股份后依法注銷或者轉讓的相關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債權人利益的相關安排
1、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持續經營,不會導致公司發生資不抵債的情況,若發生公司注銷所回購股份的情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規定通知債權人,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2、本次公司回購的股份將用于實施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若所回購股份未能或未能全部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實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將依法予以注銷,公司注冊資本將相應減少,屆時公司將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注銷的決議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就注銷股份及減少注冊資本事宜履行通知債權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義務,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十四) 對管理層辦理本次回購相關事宜的具體授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經董事會審議,為保證本次股份回購的順利實施,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按照最大限度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的原則,全權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相關事宜,授權內容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三、回購方案的不確定性風險
4、本次回購股份可能存在因員工持股計劃未能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等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激勵對象放棄認購等原因,導致已回購股份無法全部授出的風險,如出現上述無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購未授出股份被注銷的風險;
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作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1、《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2、《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對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董事會
消費界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傳播內容僅以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我們會及時處理,舉報投訴郵箱:Jubao_404@163.com,
本文地址: http://m.aaeedd.cn/ah/16441.html
消費界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僅供免費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媒體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合作官方郵箱: hezuo@eeeck.com
投訴舉報郵箱:Jubao_404@163.com
招聘官方郵箱: rcrt@eeeck.com
關于我們
商務合作
免責聲明
網站地圖
未經書面授權不得復制或建立鏡像,違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贏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粵公網安備 440307020053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