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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記者 李穎超
8月9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于印發《個人支付信息保護指引》(下稱“《指引》”)的通知。為適應國家法律法規最新要求,更好地服務行業發展,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組織對協會2016年發布的團體標準《個人信息保護技術指引》進行了修訂,并更名為《個人支付信息保護指引》。經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個人信息保護技術指引》廢止。
《指引》對個人信息、個人支付信息、支付業務主體以及個人支付信息環境等術語進行了明確定義。同時,對個人支付信息分類等級、處理基本原則以及安全框架和支付業務主體的基本要求、安全保護范圍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指引》指出,個人支付信息的使用、加工應嚴格限制其使用目的。原則上,支付業務主體不應在支付業務以外的情形下使用個人支付信息,并且個人支付信息不應提供給非業務相關方,個人支付信息不允許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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